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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日期:2018-01-26  作者:skglb1987.  点击:
导读: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挂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的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挂牌出让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的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挂牌出让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矿区基本情况:
  拟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矿区位于罗甸县龙坪镇八木村,直距罗甸县城北西面约20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06。42'06"—106。42'19",北纬25。30'03"—25。30'10"。行政区划隶属于罗甸县龙坪镇管辖。
  《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地质简测报告》和《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新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分别由罗甸县国土资源委托资质单位进行了编制并通过审查备案。本次拟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的建筑石料用灰岩储量333级626万吨241万立方米。
  矿区范围拐点直角坐标、开采标高、矿区面积如下:
  新设矿区:0.0421km2
  准采标高:+ 910米—— + 710米
  矿山设计规模、开采方式及出让年限:
  1.        本次出让矿山的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建设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6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权出让年限为5年(具体时间以采矿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
  2.        本次采矿权挂牌活动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南大道旁,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在罗甸县境内注册并具备建筑用灰岩就地加工和的企业。
  3.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60万元(即不少于根据审查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矿山总投资的30%)。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挂牌活动地点报名、提出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自行到矿区进行现场踏勘,挂牌人不统一组织,如需踏勘介绍信可由出让人提供。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及竞买资格取得。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二份):①竞买申请书;②营业执照画本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⑤银行资信证明;⑥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发给《报名回执》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并向竞买人提供相关挂牌出让文件,签订《地质资料使用协议》。竞买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竞买承诺书,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和现场竞价。
  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底价、竞买保证金。
  本次矿山采矿权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的竞价方式,大于或等于起始价的应价或报价均为有效应价或报价。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首次报价可以大于等于起始价,每次加价额度不得小于公布或者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的1倍。
  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出让起始价为52.5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5万元。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相关日期和时间要求。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规客的日期以公历日期、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提交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日期: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17日(法定上班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23日;接受挂牌报价时间为:挂牌期限内每个工作日的9: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挂牌出让活动期届满之日(2018年1月23日)15:00时。挂牌报价截止时,参加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出让活动地点,未出席挂牌出让活动地点的,视为放弃竞买人资格。
  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挂牌起始价)。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应价或报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应价或报价的,最高应价或报价者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报价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挂牌人以挂牌期间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为起叫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在现场竞价中无竞买人应价或报价的,以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风险提示
  出让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为己有的地质工作成果,不对竞买申请人构成任何承诺,竞买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竞买申请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资格一经确认,即视为对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有关文件及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参与挂牌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1.        挂牌出让工作涉及的有关税费,由申请人、竞买人、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2.        涉及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的山林、土地、道路补偿以及矿山投入成本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3.        本次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亲自参加,不接受电话、短信、邮件、信件等方式申请和报价。
  4.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竞得出让的采矿权后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并通过审查,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时作为报价资料提交。
  5.        罗甸县国土资源局根据要求为进行采矿权挂牌出让而委托资质单位前期组织编制的地质简测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的费用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不包含在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价款中,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前应负责向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单独交纳此费用(办证时需提交罗甸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南大道旁,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联系人:张琦瑶 0854—8224607(手机:13985756316)
  保证金缴入帐户: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  号:240504012920004363
  罗甸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2日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